解释 : 十二月,上曰:“法者,治之正也,所 以禁暴而率善人也。今 犯法已论,而使毋罪之父母 妻子同产坐之,及为收帑,朕甚不取。 其议之。”有司皆曰:“民不能自治,故为法以禁之。相坐坐收,所以累其心,使重犯法,所从来远矣。如故 便。”上曰:“ 朕闻法正则民悫,罪当则民从。且夫牧民而导之善者,吏也。 其既不能导,又以 不正之法罪 之,是反害於民为暴者也。何以禁之?朕未见其便,其孰计之。”有 司皆曰:“陛下加大惠,德甚盛,非臣等 所及也。请奉诏书,除收 帑诸相坐律令。”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