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岁馀,每河东守尉行县至绛,绛侯勃自畏恐诛, 常被甲,令家人持兵以见 之。其後人有上 书告勃欲反,下廷尉。 廷尉下其事长安,逮 捕勃治之 。勃恐,不知置辞。吏 稍侵辱之。勃以千金 与狱吏,狱吏乃 书牍背示之,曰“以公主为证”。公主者,孝文帝 女也,勃太子胜之尚之,故狱吏教引为证 。勃之益封受赐, 尽以予薄昭。及系急,薄昭为言薄太后,太后亦以为无反事。 文帝朝,太后以冒絮提文帝,曰:“绛侯绾皇帝 玺,将兵於北军,不以 此时反,今居一小县,顾欲 反邪!”文帝既见绛侯狱 辞,乃谢曰 :“吏方验而出之。”於是使使持节赦 绛侯,复爵邑。绛侯既出 ,曰:“吾尝将百万军,然安知狱吏之 贵乎!”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