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汉连兵三岁,诛羌,灭南越 ,番禺以 西至蜀南者置初郡 十七,且以其故俗治, 毋赋税。南阳、汉中以往郡 ,各以地比给初郡 吏卒奉食币物,传车马被具 。而初郡时时小反,杀吏,汉发南 方吏卒往诛之,间岁万馀人,费皆仰给大农。大农以均输调盐铁助赋,故能赡 之。然兵所过 县,为以訾给毋乏而已,不敢言擅赋法矣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