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文公元年,居西 垂宫。三年,文 公以兵七百人东猎。四年,至汧渭之会。曰:“昔周邑我先秦 嬴於此,後卒获 为诸侯。”乃卜居之,占曰吉,即 营邑之。十年,初为鄜畤,用三牢。十 三年,初有史以纪事,民 多化者。 十六年, 文公以兵伐戎,戎败走。 於是文公遂收周馀民有之,地至岐,岐以东献之 周。十九年,得陈宝。二十年,法初 有三族之罪 。二十七年,伐南山大梓,丰大特。四十八 年,文公太子卒,赐 谥为竫公。竫为太 子,是文公孙也。五十年 ,文公卒,葬西山。竫公子立,是为宁公。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