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减宣者,杨人也。以佐史无害给事河东守府 。卫将军青使买马河东, 见宣无害,言上,徵为大厩丞。官事辨,稍迁 至御史及中丞。使治主父偃及治淮南反狱,所以微文深诋,杀者甚众 ,称为敢决疑。数废数起,为御史 及中丞者几二十岁。王温舒免中尉,而宣为左内史。其治米盐,事大小皆关其手, 自部署县名曹实物,官吏 令丞不得擅摇,痛以重 法绳之。 居官数年,一切郡中为小治辨,然独宣以小致 大,能因力行之,难以为经 。中废。为右扶风,坐 怨成信,信亡藏上林中,宣 使郿令格杀信,吏卒格信时,射中上林苑门,宣下 吏诋罪,以为大逆,当族 ,自杀。而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