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至周为廷尉,诏狱 亦益多矣。 二千石系者新 故相因,不 减百馀人。郡吏大府举之廷尉,一岁至千馀 章。章大者连逮证案数百,小者数十人;远者数千,近者数百里。会狱,吏因责如章告劾 ,不服,以笞掠定之。於是 闻有逮皆亡匿。狱久者至更数赦十有 馀岁而相告言 ,大抵尽诋以不道以上。廷 尉及中都官诏狱逮至六 七万人,吏所增加 十万馀人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