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 公大会诸 侯於葵丘。晋献公病,行 後,未至,逢周之宰孔。宰孔曰:“齐桓公益骄,不 务德而务远略 ,诸侯弗平。君 弟毋会,毋如 晋何。”献公亦病,复还归。病甚,乃谓荀息 曰:“吾以奚齐为後, 年少,诸大臣不服,恐乱起 ,子能立之乎?”荀息曰:“能。”献公曰:“何以为验?”对曰:“ 使死者复生,生者不惭, 为之验。”於 是遂属奚齐於荀 息。荀息为相,主国政。秋九月,献公卒。里克、邳郑欲内重耳,以三公子之徒作 乱,谓荀息曰:“三怨 将起,秦、晋辅之,子将何如?”荀 息曰:“吾不 可负先君言。”十 月,里克杀奚齐于丧次,献 公未葬也。荀息将死之,或曰不如立奚齐弟悼子而 傅之,荀息立悼子而葬献公 。十一月,里克弑悼子于朝,荀息死之。君子曰:“诗所谓‘白珪之玷,犹可磨也 ,斯言之玷,不可为也’,其荀息之 谓乎!不负其 言。”初,献公将伐骊戎,卜曰“ 齿牙为祸”。及破骊 戎,获骊姬,爱之,竟以 乱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