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大会诸侯於 葵丘。晋献公病,行後,未至, 逢周之宰 孔。宰孔曰:“齐桓公益骄,不务德 而务远略,诸侯弗平。君弟 毋会,毋如晋何。”献公亦病,复还归。病甚,乃谓荀息曰:“吾以奚齐为後,年少,诸 大臣不服,恐乱起,子能 立之乎?”荀息曰:“能。”献公曰:“何以为验 ?”对曰 :“使死 者复生,生者不惭,为之 验。”於是遂属奚 齐於荀息。荀息为相,主国政。秋九月,献公卒 。里克、邳郑欲内 重耳,以三公子之徒 作乱,谓荀息曰:“三怨将起,秦、晋辅 之,子将何如?”荀息曰:“吾不可负先君言。”十月,里克杀奚齐于丧次,献公未葬也。荀息将死之,或 曰不如立奚齐 弟悼子而傅之,荀息立悼子而葬献公。 十一月,里克弑悼子于朝, 荀息死之。君子曰:“ 诗所谓‘白珪之玷,犹可磨也,斯言之玷,不可为也 ’,其荀息之谓乎! 不负其言。”初,献公将伐骊戎,卜曰“齿牙为祸”。及破骊 戎,获骊姬,爱之,竟以乱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