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大会 诸侯於葵丘。晋献公病,行後,未至,逢 周之宰孔。宰孔曰:“ 齐桓公益骄, 不务德而务远略 ,诸侯弗平。君弟毋会,毋如晋何。”献公亦病,复还归。病甚,乃谓 荀息曰:“吾以奚齐为後,年少,诸大臣不服,恐 乱起,子能立之乎?”荀息曰:“能。”献公曰:“何以为验? ”对曰:“使死者复生,生 者不惭,为之验。”於是遂属奚齐於荀息。 荀息为相,主国政。秋九 月,献公卒。里 克、邳郑欲内重耳 ,以三公子之徒作乱,谓荀息曰:“三怨将起,秦、晋辅之, 子将何如?”荀息曰:“吾不可负先君言 。”十月,里克杀奚齐于丧次,献公未葬也。荀息将 死之,或曰不如立奚齐弟悼子而傅之,荀 息立悼子而葬献公。十一月,里克弑 悼子于朝,荀息死之。君子 曰:“诗所谓‘白珪之玷,犹可磨也,斯言之 玷,不可为也’,其荀息之谓乎!不负其言。”初,献公将伐骊 戎,卜曰“齿牙为祸”。及破骊戎,获骊姬,爱之,竟以乱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