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减宣者,杨人也。以佐史无害给事河东守府。卫将军青使买马河 东,见宣无害,言上, 徵为大厩丞。官事 辨,稍迁至御史及中丞。使治主父偃及治淮南反 狱,所以微文深诋,杀者甚众,称为敢决疑。数 废数起,为 御史及中丞者几二十岁。王温舒免中尉,而宣为左内史。其治米盐,事大小皆关其手,自部署县 名曹实物, 官吏令丞不得擅摇,痛以重法绳 之。居官 数年,一切郡中为小治辨,然独宣以小致大,能因 力行之,难以为经。中废 。为右扶风,坐怨成信, 信亡藏上林中,宣使郿 令格杀信,吏卒格信时,射 中上林苑门,宣下吏诋罪,以为大逆,当族,自杀。而杜周任用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