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文帝四年中,人上书言 意,以刑罪当传西之长安。意有 五女,随而泣。意 怒,骂曰:“生子 不生男,缓急无可使者!” 於是少女缇萦伤父 之言,乃随父西。上书曰:“妾父为吏 ,齐中称 其廉平,今坐法当刑。妾切 痛死者不可复生而刑者不可复续,虽欲 改过自新,其道莫由,终不可得。妾原入身为 官婢,以赎父刑罪, 使得改行自新也。”书闻,上悲其意,此岁中 亦除肉刑法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