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至齐,齐桓公厚礼,而以 宗女妻之,有马二十乘,重耳安之。重耳至齐二岁而桓公卒,会竖刀等为内乱,齐孝公之 立,诸侯兵数至。留齐凡五岁。重 耳爱齐女,毋去心 。赵衰、咎 犯乃於桑下谋行。齐女侍者在桑上闻之,以告其主 。其主乃杀侍者,劝重耳趣 行。重耳曰:“人生安乐 ,孰知其他!必死於此,不能去。” 齐女曰:“子一 国公子,穷而来此,数 士者以子为命。子不疾反 国,报劳臣,而怀女德 ,窃为子羞之。且不求, 何时得功?”乃与赵衰等谋, 醉重耳,载以行。行远而觉,重耳大怒,引戈欲杀咎犯。咎犯曰:“杀臣成 子,偃之原也。”重耳曰:“事不成,我食舅氏 之肉。”咎犯曰:“事不成,犯肉 腥臊,何足食!”乃止,遂行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