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文帝四年中,人上 书言意,以刑罪当传西之长安。意有五女, 随而泣。意怒,骂曰:“生子不生男,缓急无可使者!” 於是少女缇萦伤父之言, 乃随父西。上书曰:“妾父为吏,齐中称其廉平,今坐法 当刑。妾切痛死者不可复生而刑者不 可复续,虽欲改过 自新,其 道莫由,终不可得。妾原入身为官婢, 以赎父刑罪,使 得改行自新也。 ”书闻,上悲其意,此 岁中亦除肉刑法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