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昭侯十年,朝 楚昭王,持美裘二,献其一於 昭王而自衣其一。楚相子常 欲之,不与。子常谗蔡侯, 留之楚三年。蔡侯知之,乃献其裘於子常;子常 受之,乃言归蔡侯。蔡侯归 而之晋,请与晋伐楚。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