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,身体不得 摇,骨肉不相任,故喘 ,不当医治。脉法曰“年二十脉气当趋 ,年三十当疾步,年 四十当安坐,年五十当安卧 ,年六十已上气 当大董”。文王 年未满二十,方脉气之趋 也而徐之,不 应天道四时。後闻医灸之即笃,此论病之过也。臣意论之 ,以为神 气争而邪气入,非年少所 能复之也,以故死。所谓气者,当调饮食,择晏日, 车步广志,以適筋骨肉血脉,以泻气。故年二十,是谓“易■”。法不当砭灸,砭灸至 气逐。”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