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六年中,衡山王使人上 书请废太子爽 ,立孝为 太子。爽闻,即使所善白嬴之长安上书,言 孝作輣车镞矢,与王御者奸,欲以败孝。白嬴至长安,未及上书, 吏捕嬴,以淮 南事系。王闻爽使白嬴 上书,恐 言国阴事,即上书反告太子爽所为不 道弃市罪事。事下 沛郡治。元年 冬,有司公卿下沛郡求 捕所与淮南谋反者 未得,得陈喜於衡山王 子孝家。吏劾孝首匿喜。孝以为陈喜雅数与王 计谋反,恐其发之,闻律先自告除其罪,又疑太子使白嬴上书发其事,即先自告,告所与谋反者救赫、陈喜等。廷尉治 验,公卿请 逮捕衡山王治之 。天子曰:“勿 捕。”遣中尉安、大行息即 问王,王具以情实对。吏皆围王 宫而守之。中尉大行还,以闻,公卿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