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大会 诸侯於葵丘。晋献公病,行後,未至,逢周之宰孔。宰孔曰:“齐桓公益骄, 不务德而务远略,诸侯弗平。君弟毋会,毋如 晋何。”献公亦病,复还归。病甚,乃 谓荀息曰:“吾以奚齐为 後,年少,诸大臣不服,恐乱起,子能立之 乎?”荀息曰: “能。”献公曰:“何以为验?”对曰: “使死者复生,生者不惭,为之 验。”於是遂属奚齐 於荀息。荀息为相,主国 政。秋九月,献公卒。里克、邳郑欲内重耳,以三公 子之徒作乱,谓荀 息曰:“三怨将起,秦、晋 辅之,子将何如?”荀息曰:“吾不可负 先君言。”十月,里克杀奚齐于丧次,献公未葬也。荀息将死之,或曰不如立奚齐弟悼子 而傅之,荀息立悼子而葬献公。十一月,里克弑悼子 于朝,荀息死之。君子曰 :“诗所谓‘白珪之玷,犹可磨也,斯言之玷,不可为也’,其荀息之谓乎!不负其言。” 初,献公 将伐骊戎,卜曰“齿牙为祸”。及破骊 戎,获骊姬,爱之,竟以乱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