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贾生以为汉兴至孝文二十馀年,天下和洽,而固当改正 朔,易服色,法制度,定官名,兴礼乐,乃悉草具 其事仪法,色尚黄,数用五,为官名 ,悉更秦之法。孝文 帝初即位,谦让未遑也。诸律令所更定, 及列侯悉就国,其 说皆自贾生发之。於是天子议以为贾生任公卿之位。绛、灌、东阳侯、冯敬之属尽害之, 乃短贾生曰 :“雒阳之人,年少初学, 专欲擅权,纷乱 诸事。”於是天子後 亦疏之,不用其议 ,乃以贾生为长沙王太傅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