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六年中,衡山王使人上书 请废太子爽,立孝 为太子。爽闻,即使所善 白嬴之长安上书,言孝作輣车镞矢,与王御 者奸,欲以败孝。白嬴至长 安,未及上书,吏捕嬴,以淮南事系。王 闻爽使白嬴上 书,恐言国阴事,即上书反告太子爽所为不道弃市罪 事。事下沛郡治。元年 冬,有司公卿下沛郡求捕所 与淮南谋反者未得,得陈喜於衡山王子孝家。吏劾 孝首匿喜。孝以为陈喜雅数与王计 谋反,恐其 发之,闻律先自告除其罪,又疑太子使白嬴上书发其事,即先自告,告所与谋 反者救赫、陈喜等。廷尉治验,公卿请逮捕衡山 王治之。天子曰 :“勿捕。”遣 中尉安、大行 息即问王,王具以情实 对。吏皆围王宫而守 之。中尉大行还,以闻,公卿请遣宗正、大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