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减宣者,杨人也。以佐史无害给 事河东守府。卫将军青使买 马河东,见宣无害,言上 ,徵为大厩丞。官事辨,稍迁至御史及中丞。使治主父 偃及治淮南反狱,所以微文深诋,杀者甚众,称为 敢决疑。数废数起,为御史及中丞者几 二十岁。王温舒免中尉, 而宣为左内史。其治 米盐,事 大小皆关其手,自部署县名曹实 物,官吏令丞不得擅摇,痛以重法绳之。居官数年,一切郡中为小治辨,然独宣以小致大,能 因力行之,难以为经。中废。为右扶风,坐怨成信,信亡藏上林中,宣使郿令格杀信,吏卒格信时,射中上林苑门, 宣下吏诋罪,以为大逆, 当族,自杀 。而杜周任用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