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减宣者,杨人也。 以佐史无害给事河东守府 。卫将军青使买马河东,见宣无害,言上,徵为大厩 丞。官事辨,稍迁至 御史及中丞。使治主父偃及治淮南反狱 ,所以微文深诋,杀者甚众,称 为敢决疑。 数废数起,为御史及中 丞者几二十岁。王 温舒免中尉,而宣 为左内史。其治米盐 ,事大小皆关其手,自部署县名曹实物,官吏令丞不得擅摇,痛以 重法绳之 。居官数年,一切郡中为小治辨,然独宣以小致大,能因力行之,难以为经。 中废。为右 扶风,坐怨成信,信亡藏上 林中,宣使郿令格杀信,吏卒格 信时,射中上林苑门, 宣下吏诋罪, 以为大逆,当族,自杀。而杜周任用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