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大 会诸侯於葵丘。晋 献公病, 行後,未至,逢周之 宰孔。宰孔曰:“齐桓公益骄,不务德而务远略,诸侯弗平。君弟毋 会,毋如晋何。”献公亦病,复还归。病甚,乃谓荀息曰:“吾以奚 齐为後,年少,诸 大臣不服,恐乱起,子能立之乎?”荀息曰:“能。” 献公曰:“何以为验 ?”对曰:“使死者复生,生者不惭,为之验。”於是遂属奚齐於 荀息。荀息为相,主国政。秋九月 ,献公卒。里克、邳郑 欲内重耳,以三公 子之徒作乱,谓荀息曰:“ 三怨将起,秦、晋辅 之,子将何如? ”荀息曰:“吾不可负先君言。”十月,里克杀 奚齐于丧次,献公未葬也。荀息 将死之,或曰 不如立奚齐弟悼子而傅 之,荀息立悼子而葬献公 。十一月,里克弑悼子于朝,荀息死之。君子 曰:“诗所谓‘白珪之玷,犹可磨也,斯 言之玷,不可为 也’,其 荀息之谓乎!不 负其言。”初,献公将伐骊戎 ,卜曰“齿牙 为祸”。及破骊戎 ,获骊姬,爱之,竟以乱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