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厉公者,陈 文公少子也,其 母蔡女。文公卒,厉公兄鲍 立,是为桓公。 桓公与他异母。及桓公病,蔡人为他杀桓公鲍及太 子免而立他 ,为厉公。厉公既立,娶 蔡女。蔡女淫於蔡人, 数归,厉公亦数如蔡。桓公之少子林怨厉公杀其父 与兄,乃令蔡人诱厉公而杀之。林自立, 是为庄公。故陈完不得立,为陈大夫。厉公之杀,以淫出国,故春秋曰“蔡人杀陈 他”,罪之也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