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六年中,衡 山王使人上书请废太子 爽,立孝为太子。爽闻, 即使所善 白嬴之长安上书,言孝作輣车镞矢,与王御者奸 ,欲以败孝。白嬴至长安,未及上书,吏 捕嬴,以淮南事系。王 闻爽使白嬴上书,恐 言国阴事,即 上书反告太子爽 所为不道弃市罪事。事下沛郡治。 元年冬,有司公卿下 沛郡求捕所与淮南谋反者未得,得陈喜於衡山王子孝家。吏劾孝 首匿喜。孝以为陈喜雅数与王计谋反,恐 其发之,闻律先自 告除其罪,又疑太子使白嬴上书发其事,即先自 告,告所与谋反者救赫、陈喜等。廷尉治验,公卿请逮捕衡山 王治之。天 子曰:“勿捕。”遣中尉安、大行息即问王,王具以情实对。吏皆 围王宫而 守之。中尉大行还,以闻,公卿请遣宗正、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