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於是上使御史簿责魏其所言灌夫,颇 不雠,欺谩。劾系 都司空。孝景时,魏其常受 遗诏,曰“事有 不便,以便宜论上”。及 系,灌夫罪至 族,事日急,诸 公莫敢复明言於上。魏其乃使昆弟子上书言 之,幸得复召见。书奏 上,而案尚书大行无遗诏。诏书独藏魏其家,家 丞封。乃劾魏其矫先帝 诏,罪当弃市。五 年十月,悉论灌夫及家属。魏其良久乃闻,闻 即恚,病 痱,不食欲死。或闻上无意杀魏其,魏其复食,治病,议定不死矣。乃有蜚语为恶言闻上,故以十二 月晦论弃市渭城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