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四十二年,釐侯卒,太 子共伯馀 立为君。 共伯弟和有宠於釐侯,多 予之赂;和以其赂赂士,以 袭攻共伯於 墓上,共伯入釐 侯羡自杀。卫人因葬之釐 侯旁,谥曰共伯,而立和 为卫侯, 是为武公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