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自温舒等以恶为治,而郡守、都尉、诸侯二千石欲为治者,其治大抵尽放温舒,而吏民益轻犯法,盗贼滋起。南阳有梅免、白政,楚有殷中、杜少,齐 有徐勃,燕赵之间有坚卢、 范生之属。大群 至数千人,擅自号,攻城邑,取库兵,释死罪, 缚辱郡太守、都尉,杀二千石,为檄告县趣具食;小群以百数,掠卤乡 里者,不可胜数也。於是天 子始使御史 中丞、丞相长史督之。犹弗能禁也,乃 使光禄大夫范昆、诸辅都 尉及故九卿张德等衣绣衣,持 节,虎符发兵以兴击 ,斩首大 部或至万馀级,及以法诛通饮食,坐连 诸郡,甚 者数千人。数岁, 乃颇得其渠率。散卒失亡,复聚党阻山川者,往往而群居,无可柰何。於是作“沈命法”,曰群 盗起不发觉,发觉 而捕弗满品者,二千石以下至小吏主者皆死。其 後小吏畏 诛,虽有盗不敢发,恐不 能得,坐课累府,府亦使其不言。 故盗贼浸多,上下相为匿,以文辞避法焉。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