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令民为什伍,而相牧司连坐。不告奸者腰斩,告奸者与斩敌首同赏,匿奸者与降敌同罚。民有二男以上不分异者,倍其赋。有军功者,各以率受上爵;为私 斗者,各以轻重被刑大小。 僇力本业, 耕织致粟帛多 者复其身。事末利及怠而 贫者,举以为收孥。宗室非 有军功论,不得为 属籍。明尊卑爵秩等级,各以差次 名田宅,臣妾 衣服以家次。有功者显 荣,无功者虽富无所芬华。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