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十二月,上曰:“法者,治之正也,所 以禁暴而率善人也。今犯法已论, 而使毋罪之父母妻 子同产坐之,及为收帑,朕 甚不取。其议之。”有司皆曰:“民不能自治, 故为法以禁之。相坐 坐收,所以累其心 ,使重犯法,所从来远矣。如故便。”上曰: “朕闻法正则民悫 ,罪当则民从 。且夫牧民而导之善者, 吏也。其既不能 导,又以不正之法罪 之,是反害於民为暴者也。何以禁之?朕未见其便,其孰计之。”有司皆曰:“陛下加大 惠,德甚盛,非臣等所及 也。请奉诏书,除收帑诸相坐律令。”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