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令民为什伍,而 相牧司连坐。不告奸者腰斩,告奸者与斩敌首同赏,匿奸者与降敌同罚。民有二男以上不分异者,倍其赋。有军 功者,各以率受上爵;为私 斗者,各以轻重被刑大小 。僇力本业,耕织致粟帛多者复其身。事末利及怠而贫者,举以 为收孥。宗室非有军功论 ,不得为属籍。 明尊卑爵秩等级 ,各以差次名田宅, 臣妾衣服以家次。有功者 显荣,无功者虽富无所 芬华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