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商贾以币之变,多 积货逐利。於是公卿言:“郡国颇被菑害,贫民无产业者,募徙广饶之地。陛下损膳省用,出禁钱以振元元 ,宽贷赋, 而民不齐出於南 亩,商贾滋众。贫者 畜积无有,皆仰县官 。异时算轺车贾人缗钱皆 有差,请 算如故。诸贾人末作贳贷卖 买,居邑 稽诸物,及商 以取利者 ,虽无市籍,各 以其物自占,率缗钱二千而一算。诸作有租及铸,率缗钱四 千一算。非吏比者三老、北 边骑士,轺车以一算;商贾 人轺车二算;船五丈以上一算。匿不自占,占不悉,戍边一岁,没入 缗钱。有能告者,以其半畀之。贾人有市籍者, 及其家属,皆无得籍名田,以便农。敢犯令,没入 田僮。”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