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六年中,衡 山王使人上书请废太子爽, 立孝为太子。爽闻, 即使所善白嬴之长安上书,言孝作輣车镞矢 ,与王御 者奸,欲以 败孝。白嬴至长安,未及上书,吏捕嬴,以淮 南事系。王闻爽使 白嬴上书,恐言国阴事 ,即上书反告太子爽所为不道弃 市罪事。事下沛郡治。元年 冬,有司公卿下沛郡求捕所 与淮南谋反者未得,得陈喜於衡山王 子孝家。吏劾孝首匿喜 。孝以为陈喜雅数与王计谋反,恐其发之,闻律 先自告除其罪,又疑太子使白嬴上 书发其事,即先自告,告所与谋反者救赫、 陈喜等。廷尉治验,公卿请逮捕衡山王治之。天子曰:“勿捕。”遣中尉安、 大行息即问 王,王具以情实对。吏皆围 王宫而守之。中尉 大行还,以闻,公卿请遣宗 正、大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