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十四年,灵公壮,侈 ,厚敛以彫墙。”从台上弹人,观其避丸也。宰夫胹熊蹯不熟,灵公怒,杀宰夫,使妇人持其尸出弃之,过朝。赵盾、随会前数谏,不听;已又见死人手,二人前谏。随会先 谏,不听。灵公患 之,使鉏麑刺赵盾。盾 闺门开,居 处节,鉏麑退,叹曰:“杀忠臣,弃君命 ,罪一也。” 遂触树而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