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文帝四年中 ,人上书言意,以 刑罪当传 西之长安 。意有五女,随而泣 。意怒,骂曰:“ 生子不生男,缓急无可使 者!”於 是少女缇 萦伤父之言 ,乃随父西。上书曰:“ 妾父为吏,齐 中称其廉平,今坐法当刑。妾切痛死者不可复生而刑者不可复续,虽欲改过自 新,其道莫由,终不可得 。妾原入身为官 婢,以赎父刑罪,使得改行自新也。”书闻,上悲其意,此岁中亦除肉刑法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