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贾生以为汉兴至孝文二十馀 年,天下和洽, 而固当改正朔,易 服色,法制度 ,定官名 ,兴礼乐,乃悉草具其事仪法,色尚黄,数用五,为官名,悉更秦 之法。孝 文帝初即位,谦让未遑也。诸律令所更定,及列侯 悉就国,其说皆自 贾生发之。於是天 子议以为 贾生任公卿之位。绛、 灌、东阳侯、冯敬之属尽害之,乃 短贾生曰:“ 雒阳之人, 年少初学,专欲擅权,纷乱 诸事。”於是天子後亦疏之,不用其议, 乃以贾生为长沙王太傅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