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大会诸侯於葵丘。晋献公病,行後,未至,逢周之宰孔。宰孔 曰:“齐桓公益骄,不务德而务远略,诸侯弗平。 君弟毋会,毋如晋何。”献公亦病,复还归。病甚,乃谓荀息曰:“吾以奚齐 为後,年少,诸大臣不服,恐乱 起,子能立之乎?”荀息曰: “能。”献 公曰:“何以为验?”对曰:“使死 者复生, 生者不惭,为之验。”於是遂属奚齐於荀息。荀息为相,主国政。秋 九月,献公卒。里克 、邳郑欲内重耳,以三公 子之徒作乱,谓荀息曰:“三怨 将起,秦、晋辅之,子将何如?”荀息曰:“吾不可负先君言。”十月,里克杀奚齐于 丧次,献公未葬 也。荀息将死之,或曰 不如立奚齐弟悼子 而傅之,荀息立悼子而葬献公。 十一月,里克弑悼子于朝,荀息死之。君子曰:“诗所谓‘ 白珪之玷,犹可磨也,斯言之玷 ,不可为也’,其荀息之谓乎!不负其言。”初,献公将伐骊戎,卜曰“齿牙为祸”。及破骊戎, 获骊姬,爱之,竟以乱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