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大会诸侯於葵丘。晋献公病,行後,未至,逢周之宰孔。宰孔曰:“齐桓公益骄,不务德而务远 略,诸侯弗平。君弟毋会,毋如晋何。”献公亦病, 复还归。病甚,乃谓荀 息曰:“吾以 奚齐为後,年少,诸大臣不服,恐乱起,子能立之乎? ”荀息曰:“能。”献公曰:“何以为验 ?”对曰:“使死者复生,生者不惭,为之验。” 於是遂属奚齐於荀息。荀息为 相,主国政。秋九月,献公卒。里克、邳郑欲内重耳,以三公子之徒作乱,谓荀息曰:“ 三怨将起,秦、晋辅之,子 将何如?”荀息 曰:“吾不可负先君言。” 十月,里克杀奚齐于丧次, 献公未葬也。荀息将死之 ,或曰不如立奚齐弟悼子而傅之,荀息 立悼子而葬献公。十一月,里克 弑悼子于朝,荀息死之 。君子曰:“诗 所谓‘白珪 之玷,犹可磨 也,斯言之玷, 不可为也’ ,其荀息之谓乎!不 负其言。”初,献公将伐骊戎,卜曰“齿牙为祸”。及破骊戎,获骊姬,爱 之,竟以乱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