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至齐,齐桓公厚礼,而以宗女 妻之,有马二十乘,重耳安之。重耳至齐二岁而桓公卒,会竖刀等为内乱,齐 孝公之立,诸侯兵数至。留齐凡五岁。 重耳爱齐女,毋去心。赵 衰、咎犯乃於桑 下谋行。齐女侍者在桑上闻之,以告其主。其主乃杀侍者, 劝重耳趣行。重耳曰:“人 生安乐,孰知其他!必 死於此,不能去。”齐女曰:“子 一国公子,穷而来此,数士者以子为 命。子不 疾反国,报 劳臣,而怀女德,窃为子羞之。且不求,何时得功? ”乃与赵 衰等谋,醉重耳,载以行。行远而觉,重耳大怒,引戈欲杀咎犯 。咎犯曰:“杀臣成子,偃 之原也。”重耳曰:“事不 成,我食舅氏之 肉。”咎犯曰:“事不成,犯肉腥臊,何足食!”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