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居无何,条侯子 为父买工官尚方甲楯五 百被可以葬者。取庸苦之,不 予钱。庸知其盗买县 官器,怒而上变告子,事 连汙条侯。书既 闻上,上下吏。吏簿责条侯,条侯不 对。景帝骂之曰:“吾不用也。”召诣廷尉。廷尉责曰 :“君侯欲反邪?”亚夫曰:“臣所买 器,乃葬器也,何谓反邪?”吏 曰:“君侯纵不反地上,即欲反地下耳。”吏 侵之益急。初,吏捕条侯,条侯欲自杀,夫人止之,以故不得死,遂入廷尉。因不食五日,呕血而死。国除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