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三十三年,发诸 尝逋亡人、赘 婿、贾人略取陆梁地,为桂林、 象郡、南海,以 適遣戍。西北斥 逐匈奴。自榆中并河以东 ,属之阴山,以为十四县,城河上为塞。又使蒙恬渡河取高阙、山、北假中,筑亭障以逐戎人。徙谪 ,实之初县。禁不得祠。明星出西方。三十 四年,適 治狱吏不直者,筑 长城及南越地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