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 齐桓公大会诸侯於葵丘。 晋献公病,行後,未至,逢周之宰孔。宰孔曰:“齐桓公益骄,不务德而务远略,诸侯 弗平。君弟毋会,毋如晋何。”献公亦病,复还归。病甚,乃谓荀息曰:“吾 以奚齐为後,年少 ,诸大臣不服,恐乱起, 子能立之乎?”荀息曰: “能。”献公 曰:“何以为验?”对曰:“使死者复生 ,生者不惭,为 之验。”於是遂属奚齐於荀息。荀息为相,主国政。秋九月, 献公卒。里克、邳郑欲内重耳,以三公子之徒作乱,谓荀息曰:“三怨将起,秦、晋辅之,子 将何如?”荀息曰: “吾不可负先君言。”十月,里克杀奚齐于丧次,献公 未葬也。荀息将死之 ,或曰不如立奚齐弟悼子而傅之,荀息立悼子而葬献公。十一月 ,里克弑 悼子于朝,荀息死之。君 子曰:“ 诗所谓‘ 白珪之玷,犹可磨也,斯言之玷,不 可为也’, 其荀息之谓乎!不负 其言。”初 ,献公将伐骊戎,卜曰“齿牙为祸”。及破骊戎 ,获骊姬,爱之, 竟以乱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