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减宣者,杨人也。以佐史无害给事河东守府。卫将军青使买马河 东,见宣无害,言上,徵为大厩丞。官事辨,稍迁至御 史及中丞。使治主父偃及 治淮南反狱,所以微文深诋,杀者甚众,称为敢决疑。数废数起,为御史及中丞者几二十岁。王温舒免中尉, 而宣为左内史。其治米盐 ,事大小皆关其手,自部署县 名曹实物,官吏令丞 不得擅摇 ,痛以重法绳之。居官数年, 一切郡中为小治辨,然独宣以小致大,能因力行之,难以为经。中废。为 右扶风,坐怨成信,信亡藏上林中,宣使郿令格杀信,吏卒格信时 ,射中上林苑门 ,宣下吏诋罪,以为大逆,当族,自杀 。而杜周任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