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减宣者,杨人也。以佐 史无害给事河东守府。卫将军青使买马河东,见宣无害 ,言上,徵为大厩丞。官事 辨,稍迁 至御史及中丞。使治主父偃及治淮南 反狱,所以微文深诋,杀者甚众,称为敢决 疑。数废数起,为御史及中丞者几二十 岁。王温舒免中尉,而宣为左内 史。其治米盐,事大小皆关其手,自部署县 名曹实物,官 吏令丞不得擅摇,痛以重法绳之。居官数年,一切郡中为小治辨,然独宣以小致 大,能因力行之,难以为经。中废。为右扶风 ,坐怨成信,信亡藏上林中,宣使郿令格杀信,吏卒格信时 ,射中上林苑门, 宣下吏诋罪 ,以为大逆,当族 ,自杀。而杜周 任用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