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贾生以为 汉兴至孝文二十馀年,天下和洽,而固当改正朔,易服色,法制度, 定官名,兴礼乐 ,乃悉草具其事仪法,色尚黄,数用五 ,为官名,悉 更秦之法。孝文帝初即位, 谦让未遑也。诸律令所更定,及列侯悉就国,其说皆自贾生发之。於 是天子议以为贾生任公卿之位。绛、灌 、东阳侯 、冯敬之属 尽害之,乃短贾生曰:“雒阳之人,年少初 学,专欲 擅权,纷乱诸事。”於是天子後亦疏之,不用其议, 乃以贾生为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