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自温舒等以恶为治, 而郡守、都尉、 诸侯二千石欲为治者,其治 大抵尽放温舒,而吏民益轻犯法,盗贼滋起。南阳有梅免、白政,楚有殷中、 杜少,齐有徐勃, 燕赵之间有坚卢、范生 之属。大群至数千人,擅自号,攻城邑,取库兵,释死罪,缚辱郡太守、都尉,杀二千石,为檄告县趣具食;小群 以百数,掠卤乡里者,不可胜数也。於是天子始使御史 中丞、丞相长 史督之。犹弗能 禁也,乃 使光禄大夫范昆、诸辅都尉及故九卿张德等 衣绣衣,持节,虎符发兵 以兴击,斩首大部或至万馀级,及以法诛通 饮食,坐连诸郡,甚者数千人。数岁,乃颇得其渠率。散卒失 亡,复聚党阻山川者,往往而群居,无可柰 何。於是 作“沈命法”,曰 群盗起不发觉, 发觉而捕弗满品者,二千 石以下至小吏主者皆死。 其後小吏畏诛,虽 有盗不敢发,恐不能得,坐课 累府,府亦使其不言。故盗贼浸多,上 下相为匿,以文辞避法焉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