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三十四年,初, 哀公娶郑,长姬生悼太子师,少姬生 偃。二嬖妾,长妾 生留,少妾生胜。留有宠哀公, 哀公属之其弟司徒招。哀公病,三月,招杀 悼太子,立留为太子 。哀公怒,欲诛招,招发兵 围守哀公,哀公自经杀。招卒立留为陈君。四 月,陈使使赴楚。楚灵王闻陈乱, 乃杀陈使者,使公子弃疾发兵伐陈,陈君留奔郑。九月,楚围陈。十一月 ,灭陈。使弃疾为陈公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