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居无何,条侯子 为父买工官尚方甲 楯五百被 可以葬者。取庸苦之,不予钱。庸知其 盗买县官器,怒而上变告子,事连汙条侯。书既闻 上,上下吏。吏簿 责条侯,条侯不对。景帝骂之曰:“吾不用也。”召诣廷尉 。廷尉责曰:“君侯欲反邪?”亚夫曰:“臣 所买器,乃葬器也,何谓反邪? ”吏曰:“ 君侯纵不反地 上,即欲反地下耳。”吏侵之益急。初,吏捕条侯,条侯欲自杀,夫人止之,以 故不得死,遂入廷尉。因 不食五日,呕 血而死。国除。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