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文帝四年中,人上 书言意,以刑罪当 传西之长安。意有五 女,随而泣。意怒,骂 曰:“生子不生男,缓急无可使者 !”於是少女缇萦伤父之言,乃随父西 。上书曰:“妾父为吏,齐中称其廉平,今坐法 当刑。妾 切痛死者 不可复生而刑者不可复续,虽欲改过自新,其道莫由, 终不可得。妾原入身为 官婢,以赎父刑罪,使得改行自新也。”书闻,上悲其意,此 岁中亦除肉刑法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