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於是上使御史簿责魏 其所言灌夫,颇不雠,欺谩。劾系都司空。孝景时, 魏其常受遗 诏,曰“事有不便,以 便宜论上” 。及系,灌夫罪至族,事 日急,诸公莫 敢复明言於上。魏其乃使昆弟子上书言之, 幸得复召见。书奏上,而案尚书大行无遗诏。诏书独藏魏 其家,家丞封。乃劾魏其矫 先帝诏,罪当弃市。 五年十月,悉 论灌夫及家属。魏其良 久乃闻,闻即恚,病痱,不食欲死。或闻上无意杀魏其,魏其复食,治病,议定不死矣。乃有蜚语为恶言闻上,故 以十二月晦论 弃市渭城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