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 夏,齐桓公大会诸侯於葵丘。晋献公病, 行後,未至,逢周之宰孔。宰孔曰 :“齐桓公益骄,不务德 而务远略,诸侯弗平。君弟毋会,毋 如晋何。”献公亦病,复还归。病甚,乃谓荀 息曰:“吾以奚齐为後, 年少,诸大臣不服 ,恐乱起,子 能立之乎 ?”荀息 曰:“能。”献公 曰:“何以为验?”对 曰:“使死者复生,生者不惭,为之验。 ”於是遂属奚齐於 荀息。荀息为相, 主国政。秋九月 ,献公卒。里克、邳郑 欲内重耳,以 三公子之徒作乱,谓荀息曰:“三怨 将起,秦、晋辅之,子将何如?”荀息曰: “吾不可负先君言。”十月,里克 杀奚齐于丧次,献公 未葬也。荀息将死之,或曰 不如立奚齐弟悼子而傅之,荀息 立悼子而葬献公。十一月,里克弑悼子于朝,荀息 死之。君子曰:“诗所谓‘白 珪之玷,犹可磨也,斯言之玷,不可为 也’,其荀息之谓乎!不负其言。”初,献公将 伐骊戎,卜 曰“齿牙为祸”。及破骊 戎,获骊姬,爱之,竟以乱 晋。... 更多 >>